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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第十三届推普周活动方案

来源:语言文字网 发表时间:2010-09-14 10:29:52字体大小:

 

山东政法学院文件

鲁政院〔2010〕148


山东政法学院

第十三届推普周活动方案

9月12日至18日,是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促进我校普通话推广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提高普通话在校园的普及程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师生的普通话水平,特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这一主题,以庆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为契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进一步大力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努力构建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体的和谐语言文字生活,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二、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三、活动内容

1.加强宣传

校语委办将在一号办公楼前的广场两侧悬挂以宣传语言文字工作为内容的横幅,在校内办一期宣传栏,在各办公楼、教学楼内张贴推普周宣传海报。

2.认真学习

各院系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社会知晓度。积极鼓励普通话未取得规定等级证书的师生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3.开展活动

按照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结合“中华诵·经典诵、写、讲”进校园、进课堂活动,进一步扩大普通话、规范汉字的影响力,我校拟开展以下活动:

⑴举办以“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为主题的三期讲座。讲座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⑵校语委、教务处、校团委将在十月份联合举办以“诵读红色经典、弘扬齐鲁文化”为主题的“山东政法学院首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推普周期间,各院系要进行充分宣传发动并推选出各自的代表队。大赛方案见附件二。

我校山政书画社将于9月16日下午2:00-5:30在校图书馆楼前举办书画展。

⑷推普周期间,各院系可开展以普及普通话,规范汉字使用为主题的班会、团会、演讲等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推普周”活动,精心策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语言规范意识和普通话应用能力。

2.加强宣传。各院系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大力开展对“推普周”的宣传报道,并在“推普周”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走上社会、走进社区,以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

    3、各院系推普工作结束后要将推普活动总结,以及活动期间的图片和视频资料交校语委办。校语委办将在校语言文字网上对各院系的推普活动情况进行公示。学校将对活动特色突出、宣传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语言   普通话 推广   方案

发:教务处,办公室存档。

山东政法学院办公室                 2010年9月12日印发

附件一:        

                     讲座安排表

主讲人

讲座时间

讲座地点

讲座题目

我校省级测试员

刘雪梅老师

9月13日

上午10:00

警官学院  合堂四教室

《普通话知识》

我校省级测试员

安军老师

9月14日

下午2:30

知行楼二楼模拟仲裁庭

《学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王开扬教授

9月16日

下午2:30

校图书馆  学术报告厅

《中国语文生活的百年进步》

附件二:

“山东政法学院

首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活动方案

为了扎实开展“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庆祝新中国成立61周年,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发展和提高学生的诵读能力,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提高学生人文素养。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山东政法学院首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校语委、教务处、校团委

承办单位:校团委、校语委办

二、活动主题:诵读红色经典、弘扬齐鲁文化

三、参赛对象: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四、比赛时间:10月21日下午14:00

五、比赛地点:笃行楼第二模拟法庭或学校革命教育基地

六、活动要求:

1、本次参赛作品以红色经典和传统经典为主要内容,既可以是古代、近代经典诗词歌赋、散文札记,也可以是现代、当代红色经典诗文。篇目要健康向上、催人进取,传承中华美德、促进社会文明。作品朗诵时间限10分钟内。

2形式以诵读、吟诵为主,适当配合舞蹈、表演、演奏、书画、特技等辅助手段烘托氛围。可以采用单独、综合、多重组合等表现手法,独立或群体诵读篇目。

3、各院系在9月27日前将指导老师、参赛人数和名单、朗诵作品(电子稿)报送教务处高海榕老师处。其中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可各选送2支代表队,其它院系分别推荐1支代表队。

4、国庆长假以后将进行彩排,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各院系指导老师到场。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其他为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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