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院〔2013〕162号
各院系:
现将《山东政法学院第16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活动结束后,请各院系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将推普周活动资料(黑板报、宣传橱窗、主题班会、经典诵读等活动的图片及推普周工作总结)于9月30日前报送校语委办。
山东政法学院第16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2013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鲁教语发〔2013〕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我校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共筑语言文字中国梦。
二、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响应并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倡导“用普通话讲述中国梦,用规范字书写中国梦”,共同构筑语言文字中国梦。
三、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1日—9月17日 (第十六届全国推普周期间)
四、活动内容
(一)校语言文字办公室活动内容
1.利用宣传报栏、电子屏、校语言文字网站等媒介进行推普口号的宣传,并向各院系发放推普周宣传资料。
2.从上学期的“美文诵读”比赛中挑选获奖学生组织参加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等部门主办的以“中国梦”为主题的“诵经典爱中华”活动。
3.对各院系语言文字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如何进行网上在线报名;在普通话测试报名流程中常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4.启动2013年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工作。
(二)各院系活动内容
1.各院系应在教学区、生活区醒目位置利用展板、报栏、教室黑板报等载体,积极营造推普周的宣传氛围。
2.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对2013级新生进行“学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的宣传教育。各院系应集中组织新生学习国家、省、学校语言文字政策和规章制度,倡导新生从入校开始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3.各院系要在总结前几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推普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让更多的师生了解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各院系要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在师生中开展“用普通话讲述中国梦,用规范字书写中国梦”的宣传、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调,注重活动实效。各院系要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加强对推普周工作的领导协调,认真策划、精心组织、稳妥实施推普周的各项活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必要地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抓好落实,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各院系要认真落实好“推普周”各项活动,要注意保存好各项活动资料,认真做好活动的总结。各院系的推普情况将作为年度评选校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依据之一。
山东政法学院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