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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2年国家普通话培训及等级测试的通知

来源:语言文字网 发表时间:2012-09-24 10:38:13字体大小:

各院系:

我校2012年国家普通话培训及等级测试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我校本科大三、大四学生和专科大二、大三学生。

二、报名要求

1、为做好我校学生报名工作,各院系应结合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组织本单位相关学生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同时按要求做好本院系学生的报名工作。

2、各院系负责语言文字工作人员需下载报名表(见附件),自己制表无效,并组织各班级验证相关信息后并填写该表(只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单位、职业)。各班填写报名表时需注意:性别、民族、职业均需使用下拉菜单选择,填写无效;我校学生职业都为非师范生;单位务必具体到学院班级,如法学院09级法学13班。

3、为了便于组织培训和测试,请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报名信息;请报名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报名者还需交电子相片标准照一份用于制作准考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电子相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每个相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考生身份证号.jpgjpeg”,相片尺寸为:390*567,每个考生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

4、各院系负责语言文字工作人员以院系为单位到一号办公楼一楼收费管理科缴纳报名费,并将报名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电子相片文件夹、报名费收据交校语委办。收费管理科和语委办均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

5、补考考生请各院系单独报名,并注明为补考考生,交费时也需注明为补考考生。

三、收费标准

按照鲁教财字[2004]12号文件规定,每人交测试报名费50元(含培训及资料费25元、测试费25元),补考考生考试费用为20元。

四、报名时间

920927

五、培训、测试时间

培训将定于10月份,具体时间和编班安排将会及时通知各院系负责语言文字工作人员;测试将在11月份,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校语委办联系人:姜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8859977888599779

特此通知。

2012-9-20

山东政法学院语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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