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文件
鲁政院〔2011〕144号
山东政法学院
第14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2011年9月11日至9月17日是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部门转发的《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届推普周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导作用,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健康,为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活动的宣传主题是: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三、主要活动
各单位要围绕本届推普周活动的主题,结合本单位的特点、新生入学、教师节等,精心策划推普周活动,进行推普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活动内容如下:
(一)利用办公楼、图书馆楼前电子屏滚动播放推普宣传口号;在教学区、生活区醒目位置张挂推普宣传口号、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品;利用报栏、语言文字网站、校广播站等载体,积极营造推普周的宣传氛围。
(二)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对2011级新生进行“学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的宣传教育,各院系集中组织新生学习国家、省、学校语言文字政策和规章制度。
(三)各单位采取主题班会、演讲比赛、语言文字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师生中积极开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宣传、培训、实践活动,使广大师生树立牢固的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
(四)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择期举办以“诵红色经典,扬民族精神”为主题的“山东政法学院第二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赛事活动方案见附件)。推普周期间,各院系要充分宣传发动,推选代表队积极参赛,使“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 成为我校特色校园文化之一。
(五)举办普通话测试员业务培训班;组织签订测试员聘用协议,加强对测试员的管理。
(六)启动2011年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推普周”活动意义的认识。要把语言文字工作与中华民族文化复兴、国家软实力建设等问题结合起来,,积极开拓工作领域,努力提高我校语言文化素养和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水平,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二)各部门、单位要制定推普活动方案,及时总结和推广“推普周”的典型经验,推动推普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校语委办将在校语言文字网上发布各单位的推普方案和推普总结,并推出推普活动优秀单位和个人。
(三)要充分发挥“推普周”的整合引领作用。在活动策划与部署时,要注重与日常推普宣传、语言文字常规工作的衔接和融合,通过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的创新,不断扩大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影响。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推广普通话 宣传周 方案
发:教务处,办公室存档。
山东政法学院办公室 2011年9月10日印发
附件:
“山东政法学院第二届中华经典诵读”
大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根据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主题,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进一步推动“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在我校的实施,学校决定举办山东政法学院第二届中华经典诵读比赛活动。
二、活动主题
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本次活动主题为“诵红色经典,扬民族精神”。
三、活动对象
山东政法学院全体学生。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学校语言文字委员会
协办单位: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
承办单位:新闻传播系团总支、学生会
五、活动时间地点
2011年9月-10月。
1、9月11日-24日各院系组织初赛;
2、9月27日前各院系上报教务处1-2支队伍参加学院决赛;
3、9月29日组织决赛;
4、10月中旬进行汇报表演暨颁奖典礼。
决赛地点: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
汇报演出地点:礼堂
六、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并设置最佳创意奖、最佳组织奖两个单项奖励。
七、活动要求
1、作品要以红色经典为主题,歌颂伟大的党,歌颂伟大的祖国,内容积极向上。
2、作品不限制题材,思想健康,立意新颖,语言优美,易于传诵。
3、作品能充分体现参赛人员的普通话水平。
4、可以个人或者集体的形式参赛。集体形式参赛的,人数不得多于40人。
5、决赛每组作品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主要以诵读、吟诵为主,可以使用朗诵配乐伴奏、服装、化妆、舞蹈、道具、书画、特技,由参赛队伍自备。(多媒体设备由活动组织单位提供)
6、参赛队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出场顺序,抽签后不可随意调整参赛顺序、参赛内容,决赛结果将于赛后立即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