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正文

关于调整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语言文字网 发表时间:2018-09-19 09:36:07字体大小:

山东政法学院文件

鲁政院200845


关于调整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学院语言工作委员会人员进行如下调整:

任:张卫华

副主任:许海波

员:李法然 芳 孙素丽 刘和海 邱奉兴 刘炳君 曲伶俐 王瑞洲 刘丽霞 杨淑芳 孙连君 孙永华 邹新国 邢书恒

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邢书恒(兼)

秘书:姜敏

附:各单位负责语言文字工作人员名单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山东政法学院各单位负责语言文字工作人员名单

单位名称

负责人员

单位名称

负责人员

办公室

盛建华

监察审计室

蔡国庆

组织部

于文涛

宣传部

康敏

离退休处

付晓利

人事处

尹鑫

教务处

姜敏

科研处

李莹

学生处

郭凯

财务处

刘芳

基建处

师竣岭

保卫处

杨国栋

后勤管理处

刘玉梅

国有资产处

赵雷

工会、妇委会

徐丰兰

团委

赵洪福

法学院

李宁

刑事司法学院

李静

民商法学院

王音音

经济贸易法学院

姜琳

信息科学技术系

冯栋

外语系

张媛

哲学与人文科学系

张晶晶

经济管理系

葛林

继续教育学院

王晓瑜

马列教学部

邵健

体育教学部

甄冀华

高教研究室

孙学章

图书馆

程丽

网络中心

陈立娟

编辑部

唐艳秋

Copyright © 山东政法学院语言文学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63号 邮编:250014
鲁ICP备 10007285号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