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文件
鲁政院〔2008〕45号
关于调整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学院语言工作委员会人员进行如下调整:
主 任:张卫华
副主任:许海波
委 员:李法然 冯 芳 孙素丽 刘和海 邱奉兴 刘炳君 曲伶俐 杨 敏 王瑞洲 刘丽霞 杨淑芳 孙连君 孙永华 邹新国 邢书恒
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邢书恒(兼)
秘书:姜敏
附:各单位负责语言文字工作人员名单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山东政法学院各单位负责语言文字工作人员名单
单位名称 |
负责人员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员 |
办公室 |
盛建华 |
监察审计室 |
蔡国庆 |
组织部 |
于文涛 |
宣传部 |
康敏 |
离退休处 |
付晓利 |
人事处 |
尹鑫 |
教务处 |
姜敏 |
科研处 |
李莹 |
学生处 |
郭凯 |
财务处 |
刘芳 |
基建处 |
师竣岭 |
保卫处 |
杨国栋 |
后勤管理处 |
刘玉梅 |
国有资产处 |
赵雷 |
工会、妇委会 |
徐丰兰 |
团委 |
赵洪福 |
法学院 |
李宁 |
刑事司法学院 |
李静 |
民商法学院 |
王音音 |
经济贸易法学院 |
姜琳 |
信息科学技术系 |
冯栋 |
外语系 |
张媛 |
哲学与人文科学系 |
张晶晶 |
经济管理系 |
葛林 |
继续教育学院 |
王晓瑜 |
马列教学部 |
邵健 |
体育教学部 |
甄冀华 |
高教研究室 |
孙学章 |
图书馆 |
程丽 |
网络中心 |
陈立娟 |
编辑部 |
唐艳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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