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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通知

来源:语言文字网 发表时间:2011-06-21 10:34:01字体大小:


各位同学:

2011年春季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已打印完成,请参加测试的考生按以下要求领取等级证书:

1考生请持准考证或身份证到各院系语言文字负责人处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无有效证件不能领取。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无照片或照片打印不清晰者,请重新贴上照片(尺寸为:390*567)后到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二号办公楼215)盖钢印,否则证书无效。

3领取时间:2011624--30日。

4领证地点:

序号

院系名称

负责人

地点

1

法学院

李宁、张颖

致远楼一楼东办公室

2

刑事司法学院

李静

知行楼二楼办公室

3

民商法学院

王音音、宋海英

知行楼五楼办公室

4

经济贸易法学院

李亚楼

致远楼四楼中间办公室

5

警官学院

杨学武

警官学院教务办公室

6

商学院

肖立宁

笃行楼团总支办公室

7

信息科学技术系

冯栋

至善楼系办公室

8

外语系

张媛

至善楼系团总支办公室

校语委办

201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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